初選入圍者。以下有幾點事項通知:
1.決選口頭報告的時間及方式
決選日期為8月27日(四),以口頭報告的形式為主,分為上下午兩梯次,確切的時間與地點請靜待另行通知,
居住在距離較遠之外縣市參賽者,請自行預估行程安排,避免錯過場次或遲到。
口頭報告每組至少1人上台說明(自行安排報告人選),以5分鐘為限,評審問答時間約2分鐘,
可以簡報檔及實際作品作為輔助,強烈建議獲選者製作簡報以利說明,如已有實際的作品,
強烈建議自行攜帶至評審會場(請勿直接寄送作品至本院,本院不負相關保管責任)
2.口頭報告的簡報檔請燒錄成光碟
簡報檔案請善用光碟燒錄後,並於8月14日(五)前提供參加決選的簡報檔案(pdf檔為佳)
掛號郵寄至本院【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設計學院 收】
寄出前,請自行確認光碟內簡報pdf檔案或power point檔無誤後,再郵寄。
3.決選當天注意事項
請所有參賽者決選當日(8/27)當天攜帶檔案(請帶隨身碟),並提前1小時抵達現場測試,
當日檔案若有問題無法播放,參賽者請自行負責。
4.請於8月7日(五)前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檔及郵局存摺封面掃描檔寄至
wangjh@ntua.edu.tw以利後續作業處理,若為團體組,請每位團員都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檔及郵局存摺封面掃描檔。
或於8月14日(五)前連同簡報檔案光碟一起郵寄至本院,寄出前,請確認內有每位團員的:(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紙本(2)郵局存摺 封面影本紙本(3)光碟片一片。因為 獎金發放透過匯款的方式,請當天代表出席口頭報告的成員,務必隨身攜帶【身分證及郵局存摺】!
5.隨信附上本次參賽感謝狀,該狀僅證明確認收件參賽,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為響應環保,僅提供電子版感謝狀,有需要者請自行印製。